2010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核定填报说明
1、申报核定时应携带2009年单位财务年度决算报表(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)和劳动工资报表。
2、《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》和《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》同时报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各一份。
3、纸质文档必须由单位法人和职工本人签字。
4、2009年度远城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2221.4元,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,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保底;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,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封顶,即:缴费基数最低1333元、最高6664.2元。
5、申报核定时间:2010年6月1日-6月28日。
6、申报核定地点:社会保险服务大厅三号、四号、五号窗口。
东西湖区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
2010年6月1日
2、《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》和《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》同时报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各一份。
3、纸质文档必须由单位法人和职工本人签字。
4、2009年度远城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2221.4元,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,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保底;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,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封顶,即:缴费基数最低1333元、最高6664.2元。
5、申报核定时间:2010年6月1日-6月28日。
6、申报核定地点:社会保险服务大厅三号、四号、五号窗口。
东西湖区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
2010年6月1日